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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孕检应保护对象隐私

发布日期:2007-3-9 来源:Internet 作者: 发布人: wisco
  •   内容提示:中国卫生部近日印发《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孕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和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应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孕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和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应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健康指导是根据一般情况了解和孕前医学检

  中国卫生部近日印发《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孕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和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应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检查、健康指导。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时,要热情接待夫妻双方,讲解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介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及流程。通过询问、讲座及健康资料的发放等,为准备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健康状况检查是要通过咨询和孕前医学检查,对准备怀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针对存在 的可能影响生育的健康问题,提出建议。孕前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和影像学等辅助检查)应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健康指导是根据一般情况了解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对孕前保健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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