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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别人写欠条,读书不多的李女士也想学学。原本是闲着无聊或觉得好玩,谁料想却由此引发出一场经济纠纷,最终以李女士(化名)花1000元买了一次教训收场。这是怎么回事呢? 欠条引出蹊跷事—— 是开开玩笑还是借钱不还 □ 本报记者 余纯桃/文 欧阳海员/摄 学写欠条引纠纷 3月22日,在市区某娱乐场打工的李女士,突然接到一名陌生女人的电话,称有事找她,当李女士告诉对方自己在什么地方上班后,一名女士拿着一张李女士写的5000元欠条找上门来,李女士一下子就懵了,但她很快就想起几个月前的一件事。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市区娱乐场打工有四、五年了,期间,有一名近50岁的男子经常来玩,男子来玩的次数多了,便同李女士和其他在这里打工的服务人员都熟,生意清闲时,相互之间也聊聊天。从交谈中李女士得知,那男子姓童,是某系统职工。2006年10月25日,李女士看到另一名男子向童某借钱,童某让对方写了个欠条,当时李女士问童某借钱人是谁,童某边玩边漫不经心地说是个朋友。李女士又说,朋友之间借点钱还用得着写欠条?并对童某说了一句“借条怎么写?”这时,正在玩的童某停下来说,我来教你怎么样?李女士真的找来纸和笔由童某口述,李女士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借条,今借到童××人民币伍仟元整,今借人:李×× 2006年10月25日。李女士说,她刚写完,站在旁边的童某便用力一拉,将那张纸抽了过去,并折叠装进了夹克的口袋,并边装边往门外走。这边李女士急了,连忙说:“你这人怎么这样,把欠条拿走,我不真的欠你5000块钱!”童某没说话,只是嘿嘿了几声便回去了。李女士说,她当时也没当回事。第二天童某再次来娱乐场玩时,李女士问起欠条之事,童某说已经撕了。第三天,李某又问童某欠条是否真撕了,对方说确实撕了!李某便没有再去追究此事。想不到事过几个月,这种开玩笑的事还真给她带来了麻烦! 债权人前妻 凭书证要钱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童某的前妻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前夫是在年前过世的,她与女儿在整理前夫的遗物时发现了李某写的这张5000元欠条。因为以前杨女士与李某也曾见过面,前夫的电话记录上也有李某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杨女士介绍说,她与前夫生有一个女儿,尽管两人已经离婚,但女儿一直是她在照顾。当她们找到李某时,对方死不承认借了童某的钱,并找出证人说,当时纯属好玩。杨女士认为法律是重证据的,她也曾咨询过律师,觉得白纸黑字的欠条在手,李某没有理由不还钱。尽管童某已经不在,但有书证在此,这件事是赖不掉的! 在场证人认为 确是学写欠条 那天李某来到报社时,带来了她的同事吴女士。今年40多岁的吴女士对记者说,当天的情况她在场,亲眼目睹了事情的发生经过。吴女士介绍说,那天她同样看见童某的朋友向他借钱打欠条,后来由童某一字一句地念,李女士在学着写欠条。刚写完童某就将借条抽走。吴女士当时正站在旁边不到一米的地方,见到童某将欠条装进了一件灰夹克上衣的口袋中,李女士想要回借条,谁知童某只是嘿嘿笑着,旁若无人地走回家去了。当时吴女士还嘟哝了一句“那人怎么那样呢!”因为她是隔两天休息一天,第三天来上班时,她还问起过李女士欠条是否要了回来,李女士告诉她童某说已经撕了。她还认真地对李女士说,“这真不是闹着玩的!” 千元买来教训 欠条纠纷困挠着李女士,让她寝食难安。那天她告诉记者,此事不想让家人知道,她想尽快摆脱这桩冤屈的欠条纠纷,还找过律师咨询。经过双方一周左右的交涉,双方以李女士付给杨女士1000元,取回欠条算是了结。李女士有感触地说,花1000元就当买个教训,再者请律师打官司也得花钱。 杨女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谈了自己的观点。她觉得对方想不认账是不可能,因为她有证据在手。通过与李女士接触,了解到这位来自农村的打工女比较可怜,同意以1000元钱私了。杨女士说她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凡事总要差不多就行。与前夫离异后,一门心思都用在照料在外打拼的女儿身上,要打官司主要是没有时间去拖,对方给了1000元钱,说明理还在自己这边,得饶人处且饶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