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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监督和管理,市直机关妇工委对“巾帼文明岗”创建单位采取加强指导、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保持沟通交流等方式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授完牌就了事”的现象。特别是在完善考核机制上开创了全市先河,制定了每两年上门进行实地考核制度,并制定出了科学的考核办法和标准。 除此之外,还制定了创岗单位自评制度,规定创岗单位每年须自评一次,自评结果上报该岗主管部门及由市直妇工委委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备案。评审委员会还于近期对16家首届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进行了评审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岗位自查与评审委员会实地考核的形式进行,分自查、复查、考核三个阶段,考核的具体步骤分听汇报、查资料、自评分、看实地四个环节。考核还将“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项目细化和评分量化,使得考核目标更加明确、清晰,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九江日报 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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