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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工商银行近日对电子银行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章程明确表示,挂失生效前或挂失失效后客户因遗失银行卡(或账户)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昨日,工行在其新章程中提及,“客户可通过电子银行办理银行卡、账户挂失。牡丹灵通卡、牡丹灵通卡e时代、理财金账户等通过电子银行挂失为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满自动解除挂失,客户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到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挂失生效前或挂失失效后客户因遗失以上银行卡(或账户)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同时,牡丹贷记卡、牡丹信用卡、牡丹专用卡通过电子银行挂失为临时挂失,银行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需到营业网点办理。牡丹国际卡、牡丹国际借记卡通过电子银行挂失为正式挂失,正式挂失手续办妥前因遗失以上银行卡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该行表示,如果客户不愿接受新章程,可在年底前申请注销。否则,就视为认同。 本报记者杨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