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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洋洋的婚礼,却因摄像机出故障未能拍摄下全过程。新郎为此状告婚庆公司索赔精神损失费8000元。日前,依兰县法院判决阿峰婚庆公司赔偿给当事人赵游5000元精神损失费,并退还摄像费。 赵游是依兰县某局的干事,今年8月18日结婚。他在7月10日同阿峰婚庆服务公司签订婚庆礼仪服务合同,约定该公司在婚礼现场提供场景布置、全程专业摄像等服务。婚礼当天,婚庆公司的摄像机却出了故障,只拍到外景,没有将婚礼盛况的全过程拍下来。这让赵游特别恼火,随后他起诉婚庆公司,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并退还婚庆服务费。 阿峰婚庆公司负责人称,负责赵婚礼的摄像师是公司的专业人员,在拍摄婚礼现场时,摄像机显示为正常工作状态,当天下午才发现出现故障。对于拍摄出的录像带无声、无图等现象,所有的婚庆公司都遇到过,设备临时出故障是无法预料的。该负责人还说,他们在当天以书面形式给新郎提出了两套弥补方案:一是派出化妆师、摄像师、主持人补拍婚礼仪式;二是另择度假酒店,安排两桌酒席、布置户外草坪进行补拍,但均未得到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礼全过程的摄像作品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按照我国民俗习惯,不可能对缺失的婚礼进行重新拍摄,这就对赵游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害,婚庆公司应当酌情赔偿5000元,并返还摄像费用。 --稿件来自《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