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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者:小达 女 34岁 公关公司合伙人 15天前,我和男友终于结束了长达6年的恋爱马拉松,领到大红结婚证。那天,我始终没有太兴奋、激动的感觉,只是很舒心地以为,从此我终于可以结束漂泊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谁能料到,这短短15天带给我的,除了一大堆麻烦和难题以外,更有太多伤害——— (小达是“沪飘”,独自闯荡在上海已经好些年。“在上海的这些年来,且不论事业、生活,单是感情中饱尝的甜酸苦辣,就已经太多太多……”小达说话时的语气带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沧桑,而从她的神情中,更是找不到丁点儿新婚的幸福感觉。) 第1份“协议”,何必认真 阿樊是我在上海交上的第一个异性朋友,日久生情,记不清从哪天开始“普通朋友”就变成了男友。 那时,我俩都刚刚结束前一段婚姻不久,也各自争下了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我和阿樊有太多共同语言,却又同样对于再婚顾虑重重。同居了整整4年,期间分手又复合、再分手、再复合……我们这才下定决心重新组织起一个家庭。 可我与阿樊之间的差异仍然是显而易见的———我比阿樊年长整整4岁,我的女儿也要比他的儿子大5岁;我已经拥有自己的事业,可以为我带来丰厚而稳定的收入,而阿樊任职于一家保险公司,虽然清闲薪水却极不稳定;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我独自闯荡,阿樊却始终是长不大的“温室花朵”,他和儿子的一切琐事至今全靠他的父母照应。 对于所有这些差异我们都曾经反复探讨,终究没有任何结论。再婚的心态是非常微妙的,既渴望一切重新开始,又下意识地要为自己保留些什么———我是这样,阿樊当然也是如此。因此在有了结婚打算以后,我和阿樊决定来个“君子协定”,对各自的财产做这样一个约定: 1、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阿樊和我都拥有房子,婚后我搬去他家,但两处房子的产权人不作更改。 2、婚后每月每人出3000元作为家庭开销,节余部分存银行,作为婚后家庭共同财产。 3、婚后要共进退、多沟通,如因一方过错造成婚姻破裂,那么过错方要补偿5万元给对方。 这只是我们之间的口头协议,也是第1份“财产协议”,并没有变成文字———我俩到底还很传统,害怕正规的财产公证会伤到彼此感情。可是阿樊却表现得很认真,对于协议的第3点坚决表示不同意。起初对于阿樊的这一反应我还觉得好笑,又不是白纸黑字,何必那样计较?可是后来我便有些气恼了,总觉得阿樊是急于为自己留“退路”。 (“他的计较让我气恼,可我到底还是能够理解他的,毕竟大家都曾经经历过一段不那么快乐的婚姻。可是后来他家人的举动就有些匪夷所思了,而他,竟完全不曾站在我的立场考虑!”小达有些着急,语调提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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